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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
建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5-06-04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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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322-000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对本项目涉及园地、林地、草地图斑数量进行了补充,详见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以此次下发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4日15时4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如有变更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57号
联系方式:
0421-7832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京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
联系方式:
0421-7288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莹
电 话:
0421-7288119
2025-06-04 16: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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